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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华府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作者:小编时间:2026-01-11 16:42 次浏览

信息摘要:

   2025年11月3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沪03破107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华府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

  

关于上海华府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图1)

  2025年11月3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沪03破107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华府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1月10日指定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依法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采取公开竞争方式选聘具有资质及相关业务经验的审计机构,特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上海华府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府建筑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5日,法定代表人朱庆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72,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1185号1幢1层J9281室,公司注册资本为4800万人民币(以下币种同),登记状态为存续。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办公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文艺创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木材销售;家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管理人接管了债务人2017年至2025年期间的财务资料,债务人向管理人移交了电子账套(具体内容以审计机构进场后清点的情况为准)。

  受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对会计记录进行审查,以及管理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审核程序,以便破产程序顺利推进。具体要求如下:

  1.以华府建筑公司破产受理之日即2025年11月3日为审计基准日,对华府建筑公司所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应收账款及资金流向等进行全面审计核查公司账簿,关注重要的资产、负债形成时的真实性,以及重大费用的支出合理性、合法性;

  2.根据核查账务情况明确债务人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

  4.对债务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无存在获取非正常收入、侵占债务人资产、转移资产的情况进行审计;

  5.对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是否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进行核查;

  6.履行审计工作期间或债权人会议召开期间,就债权人有关资产审计问题进行解释和答复,根据人民法院、债权人、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7.债务人审计报告须在接受委托之日起3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并于接受委托之日起45日内出具审计报告正式稿;

  8.指定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审计工作,并根据具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增加工作人员,以确保在期限内完成审计工作;

  1.由管理人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报名机构的报价为总包干价(含税价、税率等审计需要开支的一切费用),包含法院和管理人要求的与本案有关的一切审计服务及中标后为开展审计工作所产生的食宿费及交通费等一切费用。

  2.因对审计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如审计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审计机构对债务人的财务出具的价值审计报告对债务人破产清算工作的开展具有重大影响,故对拟聘请审计机构要求如下:

  1.与管理人、债权人一债务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请报名机构至迟在2026年01月19日18点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管理人递交服务方案,并将服务方案纸质版快递给管理人,纸质版应密封并加盖审计机构公章、骑章。米兰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报名材料的内容包括:审计机构介绍、资质及相关业绩、与本案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的声明、指派处理本案的审计人员名单、相关审计人员的介绍及主要业绩、服务报价,以及其他审计机构认为其为本案服务具备的优势等。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28层,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尹斐如律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1.管理人收到申报材料后,根据公开、米兰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对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工作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定。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2.为便于报名机构在了解债务人有关财务情况的基础上稳妥报名,报名机构可以联系管理人了解债务人有关情况,报名机构应对管理人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保密。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将在报请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许可后,与中选机构签订审计业务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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